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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开展质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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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第115次常委会和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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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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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国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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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商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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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商业服务业用地业态管理若干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5日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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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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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15年是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稳增快转、提升生态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增强投资和重点项目对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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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16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造“一基地一高地”目标,深入推进地标型企业培育工作,各地涌现出一批初具地标型企业培育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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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市级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苏府〔1997〕115号),由企业申报,经市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委审核,市政府批准认定江苏宏基铝业科技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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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市级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苏府〔1997〕115号),由企业申报,经市经信委、科技局、发改委审核,市政府批准认定江苏华盛精化工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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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2020年7月6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政府决定废止《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苏府〔2009〕187号)。 本决定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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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市经信委制定的《关于对地标型企业进行优先扶持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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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苏州市2012年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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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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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信委、市物价局、苏州工商局、市纠风办等4家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通信行业“诚信服务、满意消费”专项活动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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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制定的《苏州市户籍居民城乡一体化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 苏州市户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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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联合制定的《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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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经信委(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2017年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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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 关于进一步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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