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国一国二高排放汽油车鼓励淘汰补助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引导和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加快我市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更新,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苏发〔2016〕4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对2020年12月31日前提前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实施临时补助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老旧车淘汰工作的新要求,适应我市黄标车限行区扩大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改善空气质量,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引导和鼓励老旧机动车加快淘汰更新,对本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

  • 关于太湖围网拆除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对太湖水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规定,决定拆除太湖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水域围网,收回养殖使用权。现通告如下: 第一条在太湖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修改2018年1月24日发布的《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修改2018年1月24日发布的《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

  • 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苏州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苏州市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账号开设情况。截至2022年5

  •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苏州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苏州市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账号开设情况。截至2022年8

  •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苏州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苏州市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账号开设情况。截至2022年2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限行管理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总质量4500千克以下)限行规定作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了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2018年10月15日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限制高排放机动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江苏省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将统一行使本级行

  • 苏州市关于精准防控服务群众统筹发展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更加突出科学精准防控、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统筹城市发展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疫情防控“苏城码”。准备返(来)苏人员和已在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必须主动申报,返(来)苏人员需提前进行

  • 市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和第四批控制保护建筑保护范围及风貌协调保护区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现将苏州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第四批控制保护建筑保护范围及

  •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学尚路的复函

    江苏-苏州

    吴江区黎里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学尚路”地名命名的函》(吴黎政发〔2022〕17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黎里镇黎里中学东侧,起点为无名道路(地名规划方案名“揽桥路”)、止点为太浦河南侧规

  •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梅花巷的复函

    江苏-苏州

    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梅花巷”地名命名的函》(平政发〔2023〕29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平望镇梅堰幼儿园西侧,起点为梅园路、止点为空地的道路命名为“梅花巷”。 地名汉语拼音

  •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歪家桥路的复函

    江苏-苏州

    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歪家桥路”地名命名的函》(平政发〔2021〕97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平望镇三级河(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北,起点为无名道路(位于西济港[河道,未命

  •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学营路南起点的复函

    江苏-苏州

    吴江区人民政府八坼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学营路”地名调整的函》(吴八街〔2019〕1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八坼街道区域内的“学营路”指称道路的南起点调整为新营村湾斗里自然村无名道路。经

  •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舜湖西路止点的复函

    江苏-苏州

    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舜湖西路”道路地名调整的函》(盛政发〔2024〕1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盛泽镇区域内的“舜湖西路”指称道路止点调整为北麻漾东路。经调整后,“舜湖西路”指称

  •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龙桥雅苑的复函

    江苏-苏州

    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龙桥雅苑”地名命名的函》(盛政发〔2021〕97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盛泽镇龙桥新村、世贸公寓及其南侧规划用地以东,市场中路、世贸公寓南侧规划用地及龙桥新村以南

  •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狭港里街的复函

    江苏-苏州

    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狭港里街”地名命名的函》(盛政发〔2020〕6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盛泽镇区域内,市场中路南、主体地处盛泽国贸中心内,起点为春旭路、止点为白龙桥路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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