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军分区批转关于进一步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和人武部,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和人武部;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双拥办、人社局和苏州军分区政治部联合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地和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随军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四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暨苏州市名特优农产品推介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和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十四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暨苏州市名特优农产品推介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小麦赤霉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和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小麦赤霉病是威胁我市夏粮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流行性病害,具有爆发性强、防控难度大和危害损失重等特点。当前我市小麦正陆续进入抽穗阶段,这是多

  • 市政府批转市粮食局财政局《苏州市水稻价外补贴政策意见》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和吴中、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农林局、物价局、粮食局;农发行苏州市分行: 市政府同意市粮食局、财政局制定的《苏州市水稻价外补贴政策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 关于苏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江苏-苏州

    —— 2023年1月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苏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

  • 关于苏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江苏-苏州

    —— 2023年1月7日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苏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

  • 苏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

    江苏-苏州

    (2000年6月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发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农村集体资产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 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江苏-苏州

    (2002年2月5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市区户外广告的管理,促进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 苏州市观前地区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苏州

    (2002年8月23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发布?自2002年9月28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观前地区管理水平,加强对观前地区的综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观前地区,是指临顿河以西、干将路以北、

  • 关于转发苏州市区古建筑抢修贷款贴息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江苏-苏州

    (2004年8月16日苏府办〔2004〕115号文发布?根据2019年1月3日苏府规字〔2019〕1号文修正) ? 根据《苏州市古建筑抢修保护实施细则》,制订本办法。 古建筑抢修贷款贴息和奖励申请人是指古建筑保护管理责任人(包括单位或个人)

  • 苏州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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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7月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 第一条?为规范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行为,保护地下文物和出土文物的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

  • 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苏州

    (2007年12月12日苏府〔2007〕167号文发布,根据2018年1月22日苏府规字〔2018〕1号文修正) ? 农村公路(经省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县道、乡道和村道,下同)是全市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近年

  • 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区处理私改遗留问题优惠房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市区处理私改遗留问题优惠房供应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二日 苏州市

  • 市政府关于调整苏州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的意见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提高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

  • 市政府关于命名第九批苏州市绿色社区的决定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对创建绿色社区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地高度重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切实做到组织有序、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社区环境状况继续改善,居民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

  •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工地容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建筑工地容貌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已经过市政府第13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 ?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领导重点督办建议提案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今年市“两会”期间及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代表、委员”)共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

  •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幕墙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苏州市幕墙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 ? ?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 (此

  • 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苏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苏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4日 ?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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