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湖湾湘洲雅园的复函

    江苏-苏州

    苏州紫光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湖湾湘洲雅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相城区阳澄湖镇湘洲路南侧规划用地以东,湘洲路南侧绿化带以南,清水港(河道,未命名、俗称)以西,盛泽荡以北范围内建

  •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苏州

    为持续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25日,全市政府系统(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苏州

    为持续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行政机关(含部分参公事业单位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苏州

    为持续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3月20日,全市政府系统(含部分事业单位)共开设政务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苏州

    为持续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3月20日,全市政府系统(含部分事业单位)共开设政务

  •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苏州

    为持续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账号开设情况。截至2024年6月20日,全市政府系

  •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苏州

    为持续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账号开设情况。截至2024年6月20日,全市政府系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管理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采取以下交通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质量,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

  •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苏州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苏州市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账号开设情况。截至2022年8

  • 关于加强苏州市市区车辆管理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改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以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限行管理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总质量4500千克以下)限行规定作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了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2018年10月15日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限制高排放机动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施行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江苏-苏州

    为适应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市政府对2010年6月1日前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10年12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管理,提高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二、未按照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管理,提高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二、未按照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江苏-苏州

    为有效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挥发性有机物专项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

  •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公交优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吴江、吴中、相城、姑苏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苏州市第一届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现将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苏州市区公交优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贯彻。

  •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江南春晓花苑的复函

    江苏-苏州

    吴江恒力地产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江南春晓花苑”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同里镇九里湖村宗地(地处耕乐路规划向北延伸段[未命名]东侧,下同)东侧无名道路及九里湖村宗地北侧规划用地以东、火金

  •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邻水湾景苑地名范围的复函

    江苏-苏州

    吴江恒力地产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邻水湾景苑”地名调整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邻水湾景苑”指称住宅区的地名范围调整为:吴江区盛泽镇双永路规划向南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南麻漾路”,下同)东侧绿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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