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苏州
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何山路”地名调整的函》(苏虎枫街办函〔2021〕1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跨狮山街道、枫桥街道区域的“何山路”指称道路止点调整为枫桥街道龙池路。经调整后,“何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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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西天云街”地名更名的函》(苏虎枫街办函〔2020〕3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西天云街”地名更名为“枫景颐庭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ēngjǐngyítíngJi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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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申请“达善路”地名命名的函》(通政发〔2020〕33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虎丘区通安镇区域内,五丫浜(系达善花园北侧河道,未命名、俗称)北,起点为金通路、止点为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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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置地(苏州)实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悦景水湾华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郭巷街道规划道路(位于尹山湖路东、未命名)以东、规划用地(位于尹安路南)以南、郭渔路及尹东河(地处东方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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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商业(苏州)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崟瑞商务中心”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松陵街道规划道路(位于水秀街东、地处财智汇商务大厦东侧,未命名)以东、计成路以南、规划道路(位于风清街西,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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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高铁新城观渔街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1044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2.0515公顷,其中耕地0.7230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铁新城观渔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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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苏同黎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8〕677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土地4.4323公顷,其中耕地3.1436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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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吴中区2019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927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土地20.4387公顷,其中耕地2.702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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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吴中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9年第11批次(17挂)土地征收的批复》(苏政地〔2019〕4484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土地3.7266公顷,其中耕地3.6249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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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吴中区甪胜路(老)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4265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土地0.9062公顷,其中耕地0.1301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甪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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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吴中区甪胜路南延一期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4398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土地2.0456公顷,其中耕地0.0313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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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2019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1033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54.2696公顷,其中耕地0.0601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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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北桥安置房片区路网(北灵街)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4429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2.3434公顷,其中耕地1.5907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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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碧湖路(一期)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4523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7253公顷,其中耕地0.1298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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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纬一路一期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4525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0432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纬一路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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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五院东侧路(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1043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3544公顷,其中耕地0.0879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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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永丰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4434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2.1190公顷,其中耕地0.3721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永丰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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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16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6〕383号)文件批准,同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54.7897公顷,其中耕地26.8276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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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 ? ?二○○九年六月五日 ? 关于进一步做
江苏-苏州-虎丘区
根据虎丘地区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造虎阜路两侧部分地块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2012年5月24日,市政府作出了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虎丘西路15-1号系私房,房屋所有权人为陈根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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