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苏州-常熟市
苏政复〔2003〕50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常熟市 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常熟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苏府呈〔2003〕76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支塘镇与何市镇合并设立支塘镇,镇政府驻支塘。行政区
江苏-苏州-吴中区
苏政复〔2004〕16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苏州市吴中区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吴中区调整部分镇行政区划和撤镇建街道的请示》(苏府呈[2004]1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甪直镇、车坊镇建制,以原甪直镇行政区域
江苏-苏州-常熟市
苏政复〔2004〕39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常熟市 虞山镇大义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常熟市虞山镇大义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苏府呈〔2004〕119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常熟市虞山镇、大义镇合并设立虞山镇,镇政府驻
江苏-苏州-常熟市
苏政复〔2005〕53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常熟市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常熟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苏府呈〔2005〕13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常熟市练塘镇,将原练塘镇所辖张家桥、张桥2个居
江苏-苏州-太仓市
苏政复〔2010〕29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 撤销太仓浏家港收费站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除太仓浏家港收费站的请示》(苏府呈〔2010〕4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太仓浏家港收费站。 二、望你市根据《收费公路管理
江苏-苏州-太仓市
苏政复〔2011〕64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太仓市城厢沙溪陆渡三镇 行政区划设立太仓市娄东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太仓市调整城厢、沙溪、陆渡三镇行政区划设立太仓市娄东街道办事处的请示》(苏府呈〔2011〕156号)悉。经研
江苏-苏州-吴江区
苏政复〔2012〕10号 省政府关于吴江市同里历史文化名镇 保护规划的批复 吴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报江苏省吴江市同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请示》(吴政发〔2011〕20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吴江市同里
江苏-苏州-吴江区
苏政复〔2012〕7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 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吴江东太湖旅游度假区列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请示》(苏府呈〔2012〕4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江苏省吴
江苏-苏州-常熟市
苏政复〔2014〕140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 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请示》(苏府呈〔2013〕1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江苏省常熟虞山尚湖
江苏-苏州-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请示》(张政发〔2020〕85号)收悉。经报省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金港镇。 二、同意设立张家港市金港街道。以原金港镇长江、巫山、安利、金桥、滩上、中德、中南、中港、中苑、中兴、安
江苏-苏州-姑苏区
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提升“应保尽保”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城区(姑苏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具体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适当解除已经转让房改房在申请住房保障
江苏-苏州-张家港市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张家港边防检查站按照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爱民固边”战略部署,积极服务张家港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思维、主动作为,在张家港口岸大力开展“爱民固边模
江苏-苏州-吴江区
省政府关于调整苏州市吴江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18〕107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吴江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苏府呈〔2018〕10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吴江区滨湖街道、松陵镇。二、同意设立吴江区松陵街道
江苏-苏州-吴中区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苏州市吴中技师学院的批复(苏政复〔2018〕26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申报技师学院的请示》(苏府呈〔2017〕90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复核、公示和研究,同意在苏州吴中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设
江苏-苏州-姑苏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在苏州市姑苏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姑苏府〔2017〕87号)收悉。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苏州市在姑苏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府法函〔2018〕47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原
江苏-苏州-姑苏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白洋湾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调整、命名的函》(姑金新管函〔2023〕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白洋湾街道区域内的6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命名。 一、道路地名调整 (
江苏-苏州-姑苏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白洋湾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姑金新管函〔2024〕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白洋湾街道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路南苑东侧,起点为路南
江苏-苏州-姑苏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平江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平街办〔2024〕3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平江街道区域内的4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仓街商业广场北侧,起点为匠门
江苏-苏州-姑苏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双塔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姑双办〔2024〕1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双塔街道区域内的3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南门路南,起点为翠园新村、止
江苏-苏州-相城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苏锦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苏街办〔2020〕43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苏锦街道区域内的1条道路地名和跨相城区元和街道、姑苏区苏锦街道区域的3条道路地
江苏-苏州-常熟市
江苏-苏州-吴中区
江苏-苏州-相城区
江苏-苏州-吴江区
江苏-苏州-相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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