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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发布?2004年7月2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第一次修正?2007年9月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第二次修正?2019年1月3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三次修正?2020年4月21日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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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4日苏府〔2008〕40号文发布?根据2019年1月3日苏府规字〔2019〕1号文修正)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出口名牌对开拓国际市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导向作用,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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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等3件规章的决定》,已于2021年3月1日经市政府第1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开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废止《苏州市合同格式条款管理办法》等3件规章的决定 为深化行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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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等4件规章和废止等9件规章的决定》已于2018年5月28日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开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2018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修改《苏州市统计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和废止《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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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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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有关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负担不均的矛盾,市政府决定从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起,对市区全民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的离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现将《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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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提升工伤保险统筹层次、实施工伤保险市区统筹是深化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更好发挥基金统筹共济功能、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公平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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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2012〕227号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金阊新城虎林路西钱家庄周边地块旧城改建项目(第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12年9月13日至2012年10月22日,通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并在征收范围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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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2012〕246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麻布浜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szjsj.gov.cn)和征收现场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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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2013〕7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麻布浜地块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12年12月4日至2013年1月4日,通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szjsj.gov.cn)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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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90号 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区工作委员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桥梁地名命名的函》(苏园湖东社〔2018〕7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区域内3条道路地名和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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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116号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注销命名的函》(苏园娄办〔2019〕19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区域内的5条道路地名予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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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84号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苏园唯办〔2019〕1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区域内的5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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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公[2013]11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文化教育基地(大石头巷24号)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经研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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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公〔2012〕10号 ?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梅巷片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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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公〔2012〕11号 ?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梅巷片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二标段)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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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公〔2012〕18号 ?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虎殿路西、金政街南侧地块旧城改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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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征[2012]4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沧浪区文化展示馆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富郎中巷:18号、18-1号、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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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征[2013]10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西二路北、兴业路东侧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西二路:6弄20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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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征[2013]12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轨道交通4号线(城区段)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 苏锦站:苏锦一村190幢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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