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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2019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1032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50.1012公顷,其中耕地5.4936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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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9年2批次(17挂)土地征收的批复》(苏政地〔2020〕4032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38.1365公顷,其中耕地12.4003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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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长平路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1042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4237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长平路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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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苏州市相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9年第3批次(17挂)土地征收的批复》(苏政地〔2019〕4503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35.4822公顷,其中耕地5.6925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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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沧浪、金阊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雨水排水规划设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城市排涝设施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2011〕20号)要求,现将我市修订后的暴雨强度公式公布如下: 修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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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苏州段文物保护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20〕43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申请大运河苏州段保护区划内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项目实施的请示(苏府呈〔2020〕31号)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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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批转市粮食局财政局苏州市水稻价外补贴政策意见的通知 ? 各市和吴中、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农林局、物价局、粮食局;农发行苏州市分行: 市政府同意市粮食局、财政局制定的《苏州市水稻价外补贴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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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2013]150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德邻堂吴宅项目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27日,通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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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2012〕207号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平江区梅巷片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五标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6月30日,通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szjsj.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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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因领导分工调整,经研究决定,原由综合三处负责办理的工商、质监、质量强市、食品药品监管、烟草、盐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调整由综合九处负责办理。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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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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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 绿色社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细胞工程,根据市政府对创建绿色社区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市各地高度重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创建工作成效明显,成为了社区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培育群众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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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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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城区定销商品房建设销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苏州市城区定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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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农业“四个百万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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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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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2015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苏州市市级2015年度政府采购目录 2.张家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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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2017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苏州市区2017年政府采购目录 2.张家港市2017年政府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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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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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苏州市工资支付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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