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社会满意度

  • 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3〕11号

  • 市政府关于表扬2021年度贡献突出外企的通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争当奋进新征程中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排头兵”,进一步深挖国际投资贸易合作新机遇,激励提振外

  • 市政府关于建立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行政立法水平,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

  • 市政府关于建立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行政立法水平,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

  • 市政府关于聘请第四届苏州市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动更高水平法治苏州建设,根据

  •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

  • 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数字苏州建设的意见》《苏州市数据条例》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苏州大数据领域的创新应用研究,提升大数据关键技术水平,培育创新应用场景,促进

  • 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0日 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

  •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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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突

  • 市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2023年2月9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废止《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苏府〔2002〕103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人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食盐安全供应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苏州市食盐安全供应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6月16日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苏州市食盐安全供应应急处置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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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市区活禽交易的公告

    江苏-苏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和《苏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预防和控制H7N9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公众健康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现对暂停市区活禽交易公告如下: 一、暂停市区活禽交易。自2015年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市区活禽交易的通告

    江苏-苏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和《苏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预防和控制H7N9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公众健康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现对暂停市区活禽交易通告如下: 一、暂停市区活禽交易。自2016年

  • 关于太湖围网拆除补偿方案的公告

    江苏-苏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太湖围网拆除补偿方案及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太湖围网拆除工作涉及的对象 在太湖苏州市行政区域水域内从事围网养殖活动的单位和个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洋泾角123号被征收人郁军英(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

    江苏-苏州

    根据保障房三号地块项目的建设需要,2014年5月6日,市政府作出了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四个月内。 洋泾角123号系私房,为一楼一底,系由郁军英申请批准建造,合法建筑面积为87.54平方米,另有违法建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洋泾角26号被征收人潘云男、潘云福、周爱芹(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

    江苏-苏州

    根据保障房三号地块项目的建设需要,2014年5月6日,市政府作出了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四个月内。 洋泾角26号系私房,房屋权利人为潘云男、潘云福、周爱芹。经认定,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50.88平方米。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洋泾角82号被征收人郁泉生(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

    江苏-苏州

    根据保障房三号地块项目的建设需要,2014年5月6日,市政府作出了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四个月内。 洋泾角82号系私房,系由郁泉生申请批准建造,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51.35平方米,另有违法建筑面积6.

  •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苏州

    根据国家、省、苏州市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账号开设情况。截至2021年11月23日,全市政府系统(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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