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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打造有利于“独角兽”企业发展的良好生态圈,形成以“独角兽”企业为代表的创新标杆,特制定《苏州市打造“独角兽”企业发展生态圈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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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因机构职能变化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周伟强?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盛?蕾?副市长 委?员:周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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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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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苏州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质量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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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市政府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农业园区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认定常熟市古里镇现代渔业产业园等5个农业园区为第四批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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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将苏州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苏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合并成立苏州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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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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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苏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命名管理办法(试行)》,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及社会公示,市政府决定命名太仓天镜湖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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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等部门制订的《关于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已报市政府批准,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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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下达各市县(市)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苏政发〔1998〕7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999年1月起,我市市区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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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横塘老镇改造(二期)“西街北、文化路东地块”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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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2012年1月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市长?阎?立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苏州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工作回顾 ? 过去一年里,市政府在中共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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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31号 苏州工业园区湖西社区工作委员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芙蓉街”地名调整和“垂柳巷”地名命名的函》(苏园湖西社〔2018〕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区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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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7号 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区工作委员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苏园湖东社〔2017〕1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区域内的4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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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公[2012]1号? ?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中张家巷河道恢复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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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公[2012]4号 ?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金阊区金家村地块旧城改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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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公[2013]10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西二路北、兴业路东侧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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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公[2014]12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虎阜路南北两侧地块旧城改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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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公[2014]13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规划上林路西、虎阜路北侧地块旧城改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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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公〔2012〕12号 ?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梅巷片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三标段)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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