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苏州
(2001年12月28日苏州市政府令第20号发布?2004年7月22日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2004年7月2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公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
江苏-苏州
(2003年6月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发布?2009年4月9日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2009年4月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江苏-苏州
(2004年7月2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二〇〇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废止《苏州市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1998年5月1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
江苏-苏州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横塘老镇改造(二期)“西街北、文化路东地块”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
江苏-苏州
政府工作报告 ——2012年1月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市长?阎?立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苏州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工作回顾 ? 过去一年里,市政府在中共苏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各金融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对第五批浙商银行苏州分行等8家金融机构设立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予以通报。希望各有关金融机构按照《苏州市金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7日 (此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 关于鼓励制造业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6日 (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博士后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核对基数的规定》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9日 (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优化提升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日 (此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鼓励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设立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后已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质量强市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对照《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评细则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基层组织建设是直接服务“三农”的前沿阵地,也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三大重点任务之一,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精神,根据
江苏-苏州-常熟市
江苏-苏州-吴中区
江苏-苏州-相城区
江苏-苏州-吴江区
江苏-苏州-相城区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