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指导方案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

  •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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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 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苏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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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简称《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苏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简称《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提高行政执法行为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苏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关爱激励教师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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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市关爱激励教师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关爱激励教师十条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关爱激励教师十条措施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市关爱激励教师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关爱激励教师十条

  •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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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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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此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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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科学有效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和美丽苏州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省政府办公厅

  • 市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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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2〕247号)要求,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乡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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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城乡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规定》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

  •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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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经十三届市委第68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就贯彻落实好市政府2023年

  •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经十三届市委第68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就贯彻落实好市政府2023年

  •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园林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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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园林分类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

  • 市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2〕247号)要求,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 关于报送2023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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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2020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和部分副秘书长分工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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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市政府秘书长和部分副秘书长分工调整如下: 俞愉在市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出国出境审批方面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办

  • 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苏州市传统村落和苏州市村镇传统建筑(组群)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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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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