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此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十三届市委第70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9日 (此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进一步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苏州)的若干政策》已经全市创新工作第26次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江苏-苏州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苏州市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此件
江苏-苏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虎阜路南北两侧地块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征收现场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13年9月13
江苏-苏州
苏府地名函〔2018〕31号 苏州工业园区湖西社区工作委员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芙蓉街”地名调整和“垂柳巷”地名命名的函》(苏园湖西社〔2018〕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区域内的
江苏-苏州
苏府地名函〔2018〕7号 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区工作委员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苏园湖东社〔2017〕1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区域内的4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江苏-苏州
苏府公[2012]1号? ?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中张家巷河道恢复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江苏-苏州
苏府公[2012]4号 ?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金阊区金家村地块旧城改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
江苏-苏州
苏府公[2013]10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西二路北、兴业路东侧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
江苏-苏州
苏府公[2014]12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虎阜路南北两侧地块旧城改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
江苏-苏州
苏府公[2014]13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规划上林路西、虎阜路北侧地块旧城改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
江苏-苏州
苏府公〔2012〕12号 ?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梅巷片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三标段)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
江苏-苏州
苏府公〔2012〕2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市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
江苏-苏州
苏府公〔2013〕2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潘世恩故居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
江苏-苏州
苏府公〔2019〕9号 根据苏州虎丘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建设项目的建设需要,2012年5月24日,市政府作出了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蓆场弄58-1号系私房,房屋所有权人为颜永兴,产权证登记建
江苏-苏州
苏府征[2012]6号 ?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苏州虎丘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虹桥头:1至4、6至16、
江苏-苏州
苏府征[2013]11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文化教育基地(大石头巷24号)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大石头巷24号。(上述
江苏-苏州
苏府征[2013]13号 ?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山塘四期工程(一期)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 山塘街:620至663号;626号
江苏-苏州
苏府征[2013]9号 ?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麻布浜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麻布浜:1至11、1-1号、11-1
江苏-苏州-常熟市
江苏-苏州-吴中区
江苏-苏州-相城区
江苏-苏州-吴江区
江苏-苏州-相城区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