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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加速创建一流教育科研机构的若干意见》已经全市创新工作第28次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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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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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大运河苏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已经市政府第 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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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大运河苏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已经市政府第 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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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打造科技服务业发展先导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全市创新工作第25次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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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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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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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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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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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市级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苏府〔1997〕115号),由企业申报,经各地推荐和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审核,市政府批准认定张家港扬子江冷轧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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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布216个苏州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项目,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50项,三等奖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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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创新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推进企业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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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体系,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根据《苏州市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2018~2022年)》(苏府〔2018〕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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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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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十三届市委第70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9日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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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进一步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苏州)的若干政策》已经全市创新工作第26次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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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苏州市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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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虎阜路南北两侧地块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征收现场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13年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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